张先生是杭州一家准四星级宾馆的销售经理,前段时间,他接到某局一位办公室主任打来的电话,说该局要开一次年终工作会议,地点就定在他们宾馆。张先生核算了一下,会议费用大致需要8万元。很快,对方就把钱打到了宾馆账户,他一查,发现有10万元。
“对方说,多出来的两万元先存着,日后再消费。”张先生一听就心领意会了,满口答应。
开会单位可以返还会议费,目前在宾馆、酒店行业可以算作一种“潜规则”。这些被伪装的会议费,正成为滋生腐败的新型温床。
名不副实的会议费
这几年,“返还会议费”的事件已是屡见不鲜,并且从幕后走向台前。记者调查发现,不少承办单位会议、活动业务的宾馆对这种操作方式都习以为常。
据有关媒体报道,去年,北京一家宾馆向在该宾馆开会、度假的单位返还费用,被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调查。2003年至今,有上百家单位在该宾馆开会时享受到了“返现”,有的单位累计数额超过百万元。有的单位虽未“返现”,但存有高额款项,并开立消费账户,供领导或单位招待客人或另行消费时使用的情况,金额高达几百万元。
2009年时,该检察院曾接到举报,北京市某文化有限公司有“返还会议费”问题。2003年以来,有50多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通过该公司返还过现金。随后,该检察院对所管辖的10余家单位进行深入调查,最终查明:有两家单位的4名工作人员利用经手、管理会议费的职务便利,涉嫌私自将返还的会议费贪污。
通过虚开会议费套现、返现贪污等案件,近年,在我省也不乏其例。2009年,台州市科协原主席张美汉因贪污、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据检察机关调查,2007年12月,江浙沪二省一市在台州举办第四届长三角科技论坛时,张美汉指使他人在某山庄虚开发票套取8万多元现金,用于单位发福利和小范围私分。2006年,张美汉等人将路桥某城市信用社赞助科协用于学术研讨会的20万元钱中的3.7万元私分。
衍生腐败的潜规则
对于“返还会议费”的现象,记者近日在杭州进行调查。
张先生在杭州做了5年的酒店销售经理,其中包括一家五星级酒店和一家准四星级宾馆。他表示,“返现”目前在酒店行业普遍存在,只是大家心照不宣。
“我经常会遇到要返还会议费的单位,每隔一个月左右就有一次。年底特别多,几乎每天能遇到这样的状况。”张先生说,有的单位要求把“多余”的会议费存进专门账户,以后过来消费,至于是单位消费,还是个人消费就不清楚了;有的通过酒店换购超市卡或者精美礼品,有的就则直接“返现”。这里既有政府部门,也有企事业单位。
李先生曾在杭州多家高档酒店的工程部工作过。他告诉记者,他经常听同事说起“返还会议费”的事情。
随后,记者以单位年底要开会为名,致电杭州几家中高档宾馆和酒店,并提出返还会议费的要求。多数酒店表示可以商量,但都比较谨慎,需要当面详谈。
可见,“返还会议费”已渐成一种“潜规则”,并有蔓延趋势。
“酒店行业的主要业务之一就是搞会务,现在各地宾馆饭店多如牛毛,竞争很激烈。若没有吸引人之处,很难在竞争中取得优势。”某宾馆销售经理张先生说,最能“吸引人”的方法,就是返还会议费。一次返还会议费少则几万,多则十几万元。”
有关人士表示,有些单位或者个人利用职务之便中饱私囊,而酒店、宾馆、会展中心等商家则可以吸引更多客户,因此在“返还会议费”上,双方实现了一种“共赢”。他分析,被返还的会议费一般有4种去向:一是被个人贪污、挪用;二是进入单位“小金库”;三是留作日后消费使用;四是给单位职工发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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