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1月25日讯)近日,各地物价上涨备受关注,从首轮的农产品价格上涨,其中包括蔬菜,水果,糖,油等到服装,生活用品接连涨价,老百姓的生活压力越来越大。对此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的文件,据了解,国家发改委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文件内容,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的工作生活。
据国家发改委负责人表示,各地区、各部门以及有关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从生产、流通、储备、进出口等环节入手,做好重点商品生产和供应工作,加强冬季粮油田间管理,把握好储备粮油投放节奏和力度,扩大速生蔬菜生产规模,降低鲜活农产品运输成本,切实保障粮油、蔬菜、食糖和化肥、柴油、煤炭、棉花等重要商品供应,稳定居民生活基本生活必需品和重要生产资料价格。
据了解,以农产品为主的城乡居民生活必需品及部分生产资料价格上涨较多,成为推动价格总水平上升的主要因素。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价格调控监管机制。立即组织开展市场价格检查,重点查处经营者在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等恶意囤积、哄抬价格行为,以及其他变相涨价、串通涨价、牟取暴利的行为。对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依法建立和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扶持生产、调控市场、稳定价格的积极作用。
据悉,为贯彻落实国发《通知》文件,近日国家发改委还建立了大中城市蔬菜价格指数通报制度,向全国通报36个大中城市鲜菜价格上涨情况。督促各地积极发展蔬菜生产,落实国务院扶持蔬菜生产、流通和价格稳定各项政策措施。此外,各级政府要及时采取发放临时价格补贴等措施,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以及大中专院校学生和食堂进行必要补贴,从而应对物价的上涨。(记者 何文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