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居民早餐的便利度,有效带动大众化餐饮发展,近日,北京市首个《北京市早餐经营示范店规范(试行)》开始实施。经营品种不低于20个、早餐经营时间不少于3小时、常设固定座位数不低于50个等硬性条件,将大部分小型早点铺、早点摊挡在了早餐示范店门槛之外。
业内人士指出,《规范》的出台显示出政府决心将早餐纳入正规餐饮经营的强烈信号,但要想让微利早餐获得正规餐饮企业青睐,恐怕还需要在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上出台相应的配套措施。
早餐示范店“标准”不低于正餐
根据新出台的《规范》,今后,能够悬挂“早餐示范店”标牌的企业,其在基本经营、管理要求等方面,将丝毫不亚于目前正规的餐饮企业。
比如,字号和牌匾须醒目、美观。须明示营业时间、供应品种和收费标准。
应提供安全卫生、方便快捷和物有所值的早餐服务,品种以大众化为主,兼顾各类消费者需求。经营品种不低于20种,调味品不低于3种(西餐除外)。早餐经营品种应主食、副食搭配合理,营养均衡。
早餐经营时间不少于3小时,且须涵盖早6点30分至9点30分时段。常设固定座位数不低于50个,就餐的设施应与本门店规模相配套。店堂具备必备的冬季保暖、夏季降温设施;有良好的通风、排油烟设施。
有必备的消毒设施,洗消餐具达标,符合《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消毒剂卫生标准》(GB14930.2-1994)和《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GB14934-1994)的要求。
应使用节能环保设施设备和用品,不提供一次性木筷和不可降解餐具,降低能源与物品消耗,保证各种设施设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应具有分类收集垃圾的设施和措施,具有防蝇、防鼠、防虫、防潮设施和措施,上下水条件齐备,饮用水符合卫生标准。
根据市商务委今年早餐工作的总体目标,今年,全市将新增规范早餐经营网点200个,主食加工配送中心企业发展到10家,全市规范经营的早餐网点将达到20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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