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1、本优惠券限于中国大陆地区麦当劳餐厅使用;
2、本优惠券有效期2010年07月14日至2010年08月10日;
3、如有涂改、损坏或影印无效;
4、食品以实物为准,图片仅供参考;
5、麦当劳可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活动规则做出适当的调整;
6、本优惠券不得与其他优惠同时享用;
7、本优惠券优惠金额按优惠价同食品计划单价差额计算而出;
8、“原价”金额以餐厅实际餐牌价格为准,不同餐厅之“原价”金额略有差别;
9、本优惠券不适用于送餐服务;
10、"Coca-Cola"、“可口可乐”、“零度可口可乐”、“可口可乐零度”和弧形商标是可口可乐公司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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