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晚,在歌德拍卖中国名酒专场中,一瓶1959年产的车轮牌茅台酒以103万元的天价成交,远远高于同一年度茅台酒在3个月前的另一场拍卖会拍出25万元的记录。业内人士认为,同一年度的茅台酒3个月身价暴涨4倍,也意味着高档白酒似乎正在成为游资的“猎物”。(7月9日《证券日报》)
近50年前的名酒被拍卖,价格无论如何离谱都不足以作为“高档白酒似乎正在成为游资的‘猎物’”的逻辑前提,“业内人士”的观点显然有“拉郎配”的嫌疑。
作为收藏品的名酒价格与市场流通中日常消费的高档白酒价格之间并未太多的可比性,动辄将普通消费市场的价格上涨嫁祸给热钱,无疑是一种拙劣的商业营销手段。在含混不清的“高档白酒”概念中,连“投资和消费”两个基本概念尚未梳理清楚之前就不断地强化游资在市场中的作用,不断地预设价格的提升是外力作用而非生产商和销售商的合谋,更撇清了营销策划人和某些媒体推波助澜——价格接力棒最后只能落到消费者手中是不公平的,更是缺乏基本的商业道德的行为。
作为日用消费类食品,白酒的食用价值显然大于商业价值。通过品牌营销策略将白酒附加上各种商业化意义,贴上各种概念、文化的标签进行产品等级分层本无可厚非,但必须告知消费的是:哪怕是高档白酒,其收藏时间也不过几十年,因为白酒的物理和化学的特性决定了,白酒有挥发的特性,因此其收藏的终点还是被饮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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