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涉嫌误导消费者,违法
对于部分食品企业宣传其产品不添加防腐剂、色素或香精等,业内专家指出,这一方面有利于这些食品企业参与行业竞争,但另一方面有误导消费者的嫌疑。
杨冠丰认为,以企业标称“不添加防腐剂”为例,该标示使消费者对“防腐剂”产生恐惧心理,使防腐剂蒙受不白之冤,导致消费者不敢购买含有防腐剂的食品。
广东省政协委员、省轻工业协会会长杨大行也曾经指出,“不含”、“不加”背后的潜台词就是“如果加了,就是不安全的”,将缺少食品常识的消费者引入误区,影射同类产品,为自己制造卖点。
杨冠丰还指出,食品商家的这种标示是违法的。首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第4条第2款规定,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不得以错误的、引起误解的或欺骗的方式描述或介绍食品。其次,违反我国《广告法》第4条、第12条规定:广告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第三,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不添加防腐剂≠不含防腐剂
目前,在食品外包装上标注“不添加防腐剂”等字样逐渐形成一种趋势,不少消费者也认为这类食品更安全,有的甚至以为这是国家新出台的强制性政策,一些消费者就凭含不含防腐剂选购食品。
杨冠丰认为,不添加防腐剂并不等于这些饮料就不含防腐剂,这是对消费者的误导。“中国现行使用的有30多种防腐剂,二氧化碳也是其中之一,二氧化碳存在于空气、水体中,即便认为不添加防腐剂,食品当中同样有二氧化碳的存在。”按照杨冠丰的说法,不添加防腐剂和不含防腐剂是两个概念。“企业是否有检验方法证明自己真的没有添加防腐剂这是第一个问题,第二个问题则是如果食品不添加防腐剂是为了安全,那么在国家限量的安全范围内添加防腐剂同样对食品安全无影响,两者在安全上并无区别。”杨冠丰认为这是企业在炒作概念。
据了解,目前我国使用最多、最为消费者熟悉的防腐剂有“苯甲酸、苯甲酸钠、山梨酸、山梨酸钾”四种。食品防腐剂的基本功能就是抑制微生物的生长和部分微生物产生毒素,从而保证食品的安全。
对于商家不添加防腐剂的情况,还有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食品当中是否需要添加防腐剂与食品当中的水分、糖份、盐分等都有关系。比如方便面含水分很少,长期保存根本不需要添加防腐剂,如果厂家做这方面的宣传,其实就是有心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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