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网讯(记者 原登荣 图\文)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家乐”牌浓汤宝因在包装配料表中标注“可能含有鱼”等字样,不符合《食品安全法》和《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被贵阳市工商局要求当地超市对相关产品予以下架。随后,北京部分超市也闻风主动下架相关产品。记者昨日调查发现,西安超市含混标示浓汤宝暂未下架。
市场调查:西安市场“问题”浓汤宝依然销售
昨日,记者来到位于骡马市的沃尔玛超市看到,家乐牌“鲜虾靓汤”口味的浓汤宝,在包装盒配料表最下方标有“可能含有大豆、小麦、鸡蛋、奶制品、鱼”,而“牛肉浓汤”的包装上则标有“可能含有鱼”。记者随后来到西门好又多等几家超市也看到了该产品,同时发现“家乐”牌的西湖牛肉羹等产品包装上同样印有“可能含有…….”等字样。
卖场负责人:还未接到下架通知
沃尔玛骡马市分店食品超市的张姓负责人表示:“我们超市商品的下架途径主要有两个,一是该商品在全国范围内引起关注,各大商场都开始下架;二是接到总部通知要求下架。目前,我们还未听到家乐浓汤宝下架的消息,同时还未接到总部关于此商品下架的通知。”
消费者:“家乐”浓汤宝成分标示含混不清,不敢买
记者在走访的过程中发现,由于天气转凉,来超市买浓汤宝的消费者也不在少数。在沃尔玛超市,一位顾客告诉记者:“吃的东西关系到自己的身体健康,家乐浓汤宝连自己的成分都说不清,我是不敢买,得选择一个放心的品牌才好。”
在土门华润万家超市记者看到,来买浓汤宝的消费者大都拿着盒子仔细查看。住在土门附近的李国华告诉记者:“昨天看到新闻说家乐浓汤宝成分标示含混不清,所以在选择的时候要留心一下。”
律师:消费者有商品成分的知情权
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的贾海明律师认为,这种标示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中“有关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容易辨识”的规定,“消费者对于商品的成分有知情的权利。”贾海明认为,配料表说明中绝对不允许使用“可能”的字样。“必须要把它的含量明确标示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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