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过点完菜先买单的,也见过充钱到卡里再消费的,但这种点完菜先交‘押金’,还真是头一次遇到。西安市饭店与餐饮行业协会会长高卫平也表示,这种先收一些‘押金’的做法还从来没有遇到过。
餐厅生意很好,饭点时常要排队就餐本报记者 王智 摄
“见过点完菜先买单的,也见过充钱到卡里再消费的,但这种点完菜先交‘押金’,还真是头一次遇到。”市民宁女士遇到这件无奈事,8月16日,她去南门里的一家餐馆吃饭,服务员让她先交100元,宁女士不解,“这难道是餐饮业的新规定?”
顾客:吃饭交“押金”感觉像防贼
8月16日中午用餐高峰时,宁女士和两个朋友到位于南门里湘子庙街的“乐乐餐厅”吃饭。点完菜后,服务员让宁女士先付100元,“服务员说吃完饭结账时多退少补。”宁女士说,她经常来这家餐厅吃,之前一直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当时她虽然很不解,但由于有朋友在场,也没过多询问,便交了钱。
随后,宁女士看到邻桌的顾客也都先行付了100元“押金”,“我和邻桌顾客交流,他们也都觉得这种做法让人不舒服。”宁女士说,“大家来这里吃饭就图心情愉悦,让别人像防贼一样防自己,总觉得有些不痛快。”在宁女士交了100元后,店方没有提供任何收据或证明。
店方:服务员太少,客人又多
昨日中午,记者来到“乐乐餐厅”,门外已经有顾客排队了,而店内收银处的工作人员正在忙着结账。对于顾客为何要先交100元押金,店方解释称,从今年年初开始,除了餐馆的一层外,只要顾客在二层和三层就餐,就必须预交100元钱,饭后结账时再多退少补。“我们的服务员人数太少,客人又多,根本忙不过来。”该工作人员说,如果顾客不提前交100元,也可以选择不在这里吃饭。
市民:这样做不尊重消费者
记者随机采访了10名市民,其中9人认为,商家这样做显然是对顾客的不尊重和不信任,“逃单的人毕竟是少数。”市民周先生说,如果他在哪家餐厅吃饭被要求先交“押金”,那么他一定不会再次光顾。
50岁的宋先生在药王洞经营一家饺子馆已近8年,“我们一直都是让顾客先吃饭后付钱,让顾客先交所谓‘押金’之后再多退少补的做法,实在难以理解。”
城南一家国企工作的王先生则认为,商家先收取一定的“押金”,可以理解。“毕竟店方跟顾客不相识,为什么要相信顾客不会逃单呢?”
消协:没服务先收费显失公平
昨日,西安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马世群说:“就餐本应是双方的,但收取‘押金’的规定却是一个单方制约,明显有失公平。”马世群说,即使商家收取了“押金”,也应该给消费者开具收条。
西安市饭店与餐饮行业协会会长高卫平也表示,这种先收一些‘押金’的做法还从来没有遇到过。
西安市消费者协会也曾接到类似投诉,消费者称在某饭店点餐后交了100元的“押金”,但结账时收银员却说没收到。马世群表示,商家的这种方式是对消费者的不尊重。他提醒消费者,一定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学会收集证据,如果因拒绝交纳“押金”而遭到商家无礼对待,宁可选择不在该餐饮店消费。
律师:法律没有禁止这种方式
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律师韩朝泽解释道,顾客到餐馆就餐前,被店方要求交“押金”。这种情况与消费者的就餐习惯不符,但法律上没有明确禁止商家不能采取这种经营模式。可是,店方提前要求顾客交“押金”,却没有给顾客开具凭证,这种行为违反法律规定。
为避免因为不开凭证而可能出现的纠纷,韩朝泽说,市民必须要求店方开具相关凭证,如果遭店方拒绝,可以向工商部门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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