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8日下发紧急通知,严打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要求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和自制调味料的餐饮单位备案并公示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根据通知,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和自制调味料的餐饮服务单位应于2011年5月底前向监管部门备案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并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予以公示。消费者询问食品添加剂使用状况时,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如实告知。
据了解,为改善食品口味,部分餐馆在自行配置调味料时添加罂粟壳、罂粟粉、工业石蜡等物质,并存在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现象。
国家药监局对此表示,对故意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一律吊销相关许可证,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经营的相关物品,并立即移送公安机关,严禁以罚代刑、有案不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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