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闻!吃饺子吃到烟头!”来自北京的消费者李先生对中国商报记者反映说,4月1日早晨,自己在家里吃早餐时,吃郑州思念牌速冻荠菜水饺。忽然,鼻子里闻到一股刺鼻的劣质烟草味,唇舌之间嚼到一截海绵体状物,吐出一看,竟是一截吸过的烟头。
消费者李先生当即与郑州思念公司取得联系,思念公司北京的一位工作人员与李先生的代理人见面后,李先生反映说,思念公司北京的那位工作人员“不仅没有任何歉意的表示,反而提出‘你可以找消费者协会啊,可以让法律来解决啊’。”
任职国家某部委的李先生称,吃出烟头的那包思念牌速冻荠菜水饺,是今年3月中旬在北京丰台区西客站南路首航超市购买的,当时的购物小票丢失了。
思念公司北京工作人员范先生接受中国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方面多次与李先生及其代理人取得联系,但未达成一致。李先生要求思念公司高层领导出面道歉,并给予一定的精神赔偿。
“现在的问题是,李先生及其代理人未向我们提供购物小票、实物等证据,现在没有办法证明他吃出烟头的饺子是我们公司生产的。”思念公司北京范姓工作人员说。
北京思念创新食品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罗跃琦对中国商报记者说,“我们思念水饺不可能出现烟头。”
对此,消费者李先生表示,“实物我可以随时提供。”
此前,思念公司北京的一位工作人员对李先生的代理人表示给与100多块钱的经济赔偿,但此赔偿方案遭拒。
思念公司北京范先生对记者表示,出现质量问题之后,如果没有购物小票,消费者拿出实物和包装,我们也可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10倍赔偿。或者调换思念品牌的其他产品。
“现在,李先生提出精神赔偿,这就复杂了。” 范先生说。
消费者李先生对记者表示,“经济赔偿不是主要目的,我的初衷是,希望通过这件事情,厂家能够提高产品质量,保护消费者食品安全。”
记者掌握的资料显示,消费者吃思念水饺吃出异物的情况,此前已有多次发生。譬如,来自中国企业新闻网的消息,泉州消费者孙先生在超市买来的“思念”牌水饺,竟然吃出纸馅,其中还有明显的字迹。结果厂方工作人员上门出价200元,将问题水饺和购物小票一并“买走”。
类似本文开头李先生吃思念水饺吃出烟头的情况,去年也有发生。去年3月份,《燕赵都市报》报道说,秦皇岛市海港区陈先生吃“思念”水饺竟吃出烟头,最终消费者获赔800元。
就在今年3月份,广州有消费者向《信息时报》投诉——她在超市买的速冻“思念”牌葱油花卷严重霉变,12只花卷每只都长出霉点、十分恶心。
此外,还有消费者反映食用思念产品时吃出玻璃、创口贴、头发、圆铁件等异物的情况。北京思念创新食品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罗跃琦表示,自己并不知道这些情况。
记者注意到,《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规定,禁止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不合格的产品不流入市场”——郑州思念食品有限公司在其网站上有这样的“质量承诺”。但是,其产品为何多次出现“混有异物”的情况?其“质量承诺”究竟是如何履行的?(记者 杨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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