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瓶费之战
●2001年7月15日晚,广州市民曲先生被白云区某酒楼收取开瓶费20元。当年8月27日,白云区法院一审判令酒楼返还20元“开瓶费”。
●2006年9月13日,王先生在北京湘水之珠大酒楼被强收100元开瓶费,海淀法院最终认定开瓶费属不当得利,判决该酒楼返还王先生的100元。酒楼的代理律师曾表示,酒楼以后将继续收开瓶费,“但可能考虑让客人签字认可”。
●2006年3月21日,四川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公开审理了该省首例开瓶费案。市民冯女士因自带4瓶白酒被加收320元开瓶费,四川省消协明确表示,“谢绝自带酒水”或收取开瓶费是属于“消费歧视”的强制消费行为。
开瓶费少辄50多辄200
●大宅门首体店
允许自带酒水,但要按照国内酒100元/瓶,国外酒200元/瓶的标准收取酒水费
●大董烤鸭东四十条店
禁止自带酒水
●花家怡园簋街店
可以自带酒水,按照白酒100元/瓶,红酒50元/瓶收取服务费
●俏江南东方广场店
禁止自带酒水
●湘鄂情阜成路店
一律收取200元的酒水费
●天下一家航天桥店
自带酒水按照酒水在店内或市场售价的50%收取服务费。
怎么收
喝自带茅台一瓶收200
1月2日,孙先生一大家子人,来到海淀区航天桥附近一间名为“天下一家”的餐厅用餐。为了给聚会助兴,孙先生特意带来了一瓶自己珍藏多年的茅台酒。尽管孙先生一再向服务员解释,自己依然会点酒水,茅台只是每人分一点助兴,但服务员却坚持“自带酒水按店规加收200元的服务费”。在孙先生要求对方写下收费金额及原因时,就有了“由于客人自带酒水,收取服务费用200元,特此证明”的雷人“证明”。于是原本好好的一顿家宴,就这么被搞砸了气氛。“见过收费的,但还真没见过这么理直气壮的。”捏着这张给力的证明,市民孙先生甚至一度找不到合适的词汇来形容彼时的心情。
“其实我们本来已说可以不收了,但是那老爷子情绪特激动,非让我们写证明,我们才按照他的意思写下了那张证明。其实我们这里是不收开瓶费的。”餐厅经理刘金风回应。然而,就在刘经理说出这番话一分钟后,记者拨打该餐厅订餐电话询问“可否自带酒水”时,被明确告知:如果顾客自带酒水,会按照该酒水在餐厅内售价或市场价的50%,收取“服务费”。而据了解,该店并没有孙先生拿的这种茅台特供酒。
谁在收
中高档餐厅最挺开瓶费
2011年1月,北京晨报记者走访了京城多家餐饮企业,了解京城不同档次的餐饮企业关于开瓶费的规定,并试图从餐饮企业经营者口中挖掘“开瓶费”等难以撼动的根源。
记者走访了多家餐饮企业发现,基本上以人均消费50元为分界线。人均消费50元以下的餐馆中,服务员在看到有客人自带酒水时,尽管也会稍加劝阻,但若客人坚持,也就“随他去了”。其中最随便的要属遍布各处的“成都小吃”一类的小饭馆,来去自由,甚至不会有服务员多看一眼。
但同样的情况,在人均消费50元以上的餐馆内,则会复杂些,这些餐厅的服务员往往更加坚持原则——“要么您别喝,喝就得交费”。最后还经常会劳烦餐厅经理出面处理,经理们的处理方式要灵活很多,这一般取决于食客的态度是否强硬。
与此同时,一直以“高姿态”示人的星级酒店内的餐饮场所,在自带酒水方面,却出人意料的“平易近人”。尽管多家星级酒店内的餐饮场所均表示,“几乎没见过自己带酒过来的,除非是熟客,所以一般也就不收什么开瓶费了。”同时,几乎所有酒店在接待婚宴或者年会等大型宴会时,均允许客人自带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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