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消费率偏低,与消费环境、消费预期以及消费品市场的构成等多种因素相关,但收入差距拉大是一个重要成因。按经济学理论,在既定财富规模条件下,分配越均等,可支配收入用于消费的部分就越大。如果收入差距过大,财富集中在少数人手里,消费需求就不可能保持上升。因为收入高的个人、家庭总是比收入低的更倾向于将收入中的更多部分用于储蓄。所以,在同样的社会财富状况下,分配越不均衡,消费就越少。
在我国,伴随消费率走低这一趋势,是收入差距逐年加大的事实。从2000年开始,我国基尼系数就越过了0.4的警戒线,现已接近0.5;城镇居民收入最高的10%家庭和最低的10%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接近10倍。一旦收入差距拉大,社会陷入“穷人更穷、富人更富”的失衡“陷阱”,扩大消费就很难有效推进。社会财富向政府、少数人、企业主过度集中,还会扭曲消费市场,产生行政职务消费居高不下、奢侈品市场畸形火爆等现象。
将欲取之,必先予之。扩大消费需要改善消费环境、稳定消费预期,但归根到底是靠提高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目前,我国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只有5000多元,全国还有3000多万人口处在绝对贫困状态;劳动报酬占初次分配的比重仍然偏低,城镇职工工资增速缓慢。加快推进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推动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不仅是扩大消费的根本前提,也是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必然要求。
“十二五”规划建议提出,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规划建议很诱人,关键是要落到实处。人们的钱包普遍鼓起来了,扩大消费才会有真正的活水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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