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政府要求,为彻底清查问题乳粉,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现就我市清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1年元月15日前,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问题乳粉清查工作,对一切可能藏匿问题乳粉的场所进行深入排查,坚决清缴问题乳粉,杜绝因问题乳粉产生的食品安全隐患。
二、凡持有“尚未销毁的2008年问题乳粉和2008年9月14日以前生产的未经检验三聚氰胺的乳粉”的单位和人员,必须主动上缴。对拒不上缴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鼓励举报投诉。本次清查行动中,凡举报经查实,收缴工业用问题乳粉1吨以下的,对举报人一次性奖励2万元,收缴工业用问题乳粉1吨(不含1吨)以上的,对举报人一次性奖励5万元。
举报电话:85518051(8:30~18:00)85525042(18:00~次日8:30)2010年12月28日
明年经营乳制品将实行二级标注
未标注擅自经营者将受严处
西安晚报讯(记者宋洁 通讯员 白树友) 为加强乳品质量安全,明年1月1日起,西安地区乳制品经营将实行食品流通许可范围明确标注。针对未取得标注违法经营乳制品的商家,工商部门将进行严厉处罚。
从2011年1月1日起, 凡在西安市新办、换发食品流通许可的乳制品经营者,许可范围实行二级标注,即要求食品流通经营者申请人在申请食品流通许可时,要明确填写是否经营乳制品,并根据工商机关现场核查是否符合条件作出许可决定,对决定许可从事乳制品经营的,将在《食品流通许可证》“预包装食品”许可范围后,加注“含乳制品”字样,并按照批发、零售、批发兼零售三种方式核定。
同时,工商机关在办理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时,将严格按照许可范围核定乳制品经营范围;对2010年6月1日以前已经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事乳制品经营的食品流通经营者,从开展2010年企业年检和个体户验照起,督促其换发有乳制品二级标注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和经营范围变更手续,明年年底前完成。
凡2011年1月1日起新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许可范围与营业执照登记经营范围中不含乳制品经营,擅自经营乳制品的,一律按照未经许可从事经营乳制品和超经营范围等严格依法处罚。
相关阅读:西安查出15吨假“豆奶粉” 生产日期竟是2011年
雀巢提价10%领涨洋奶粉 成本逻辑被指撒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