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警方缴获的制贩假酒团伙回收的废弃茅台酒瓶。
昨日,公安莲湖分局召开“12·14”假冒注册商标案案情通报会,警方在这起案件中摧毁生产假酒窝点1处、储存假酒窝点11处,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
11月初,莲湖警方经侦大队民警发现一制贩假酒团伙,警方随即成立专案组展开侦破工作,经过长达1个多月的监控和摸排,专案组民警掌握了该犯罪团伙的人员结构和活动规律。12月13日,办案民警获悉该犯罪团伙当晚将从温州向西安运送一批假酒外包装材料,并约定在临潼区斜口镇交货,专案组与市公安局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在犯罪嫌疑人交货地点进行布控。14日凌晨6时许,办案民警将正在装运假酒包装材料的犯罪嫌疑人田某(男,28岁)、朱某(男,30岁)、彭某(男,17岁)、朱某(男,20岁)、周某(男,19岁)5人抓获,当场查获假冒名酒包装6238套。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田某自2009年5月以来,在我市灞桥区杏林村租赁一处独院,雇用七八名工人,从广州购买了压盖机、打包机、覆膜机等一整套制造假酒的机具,并通过网络联系到浙江一家专业生产各类烟酒外包装的厂家。同时,田某购买来每瓶价值10元左右的3个种类的白酒,经过勾兑加工后,灌装生产假冒高档白酒,涉及20余个品牌,销往西安、咸阳、榆林、延安、渭南,以及河南、新疆、西藏等地70余家烟酒商店和批发商。“订单”量大时,该造假窝点实行24小时不间断生产,每日产量高达近百件(箱)。
根据上述犯罪嫌疑人交代,专案组民警于15日对该造假窝点和11处储存假酒窝点展开搜查,共查获压盖机、打包机、覆膜机、烘干机等造假机具和一批制假原、辅材料,以及尚未销售的假冒高档成品酒320余件(箱),涉案物品装满了11辆卡车。据莲湖警方初步统计,该案涉案金额已超过1000万元。目前,上述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莲湖警方依法刑拘,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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