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近年来,一些发生在食品安全领域的敏感事件却一次次挑动着人们脆弱的神经。城市里,食品安全的保卫战从未停止;而对于我国幅员广阔、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滞后的农村市场来说,保障食品安全无疑难度系数更大。
今年4月,国家工商总局印发了《关于认真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加大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力度。半年过去了,农村市场的食品安全状况如何?近日,记者来到山东省农村市场,一探究竟。
农村大集:商家、产品都有了“身份证”
10月10日,山东省新泰市翟镇集贸市场。这一天,正是当地农村赶大集的日子。水泥砌的摊位一字排开,按照蔬菜、水果、生禽、生肉、熟食等不同种类各自集中,琳琅满目,井然有序。
记者看到,所有熟食制品已不再像过去一般裸露在外“自由呼吸”,而是被分门别类地摆放在玻璃柜内。更显眼的是,各种食品还亮出了自己的“身份证”:食品名称、食品来源、原料成分、销售商、保质期、生产日期、联系电话,一目了然。摊主赵承国告诉记者,这是当地工商所要求填写的“食品公示牌”。
山东省工商局副局长李学法介绍,“食品公示牌”就是食品经营业户在销售散(裸)装食品时,统一设置的标牌,用以公示食品的主体信息。“既让老百姓放心,又便于行政部门监管,对于习惯购买散装食品的农村消费者来说非常受用。”
“原先农村居民买东西只看价格,不问质量,现在如果没有公示牌和防蝇设置,人家都不买了。”赵承国说。虽说顾客口味“刁”了,但是整洁的环境、清楚的标识,也让他的卤制食品每天比过去多卖出了三分之一。
在工商人员的“现场办公桌”上,一本“翟镇集贸市场证明登记制档案”引起了记者注意。工作人员介绍,这是当天登记的市场内所有商户及其销售商品的详实信息。“有了‘身份’,有了准确的商户、商品信息,即使出了问题,咱们顾客也有保障!”李学法斩钉截铁地说。
山东省工商局食品监管处处长李培杰告诉记者,考虑到农村集贸市场的流动性很强,现在工商人员对辖区所有食品经营户、流动摊点都是逐集逐市地进行登记,对其进货渠道也是逐街逐巷、挨家挨户地摸底排查。
来自国家工商总局的信息显示,截至8月底,全国工商机关共出动执法人员282万人次,检查农村食品经营户667.4万户次,取缔无照农村食品经营户1.9万户,吊销营业执照276户,查处农村食品违法案件1.3万件,移送司法机关31件,严把农村市场流通环节,为农村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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