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餐饮业提升服务水平“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今年我市拟建不少于36条餐饮服务示范街,每创建一条“示范街”,当地区县政府即可获1万元的物质奖励,而“示范店”也会得到1000元的物质奖励。
按照《西安市餐饮业提升服务水平“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今年我市拟建不少于36条餐饮服务示范街。其中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各建不少于5条;未央区、灞桥区各建不少于3条;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各建不少于2条;户县、高陵、蓝田、周至四县各建不少于1条。
另外,全市还将建不少于200户餐饮服务示范户,其中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各建不少于20户(中小型餐饮店不少于15户);灞桥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各建不少于15户(中小型餐饮店不少于10户);户县、高陵、蓝田、周至四县各建不少于10户(中小型餐饮店不少于7户)。示范街(店)创建工作要在8月上旬完成。
根据我市餐饮业提升服务水平百日行动奖惩办法,市餐饮业提升服务水平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将给予餐饮服务示范区县、餐饮服务示范街(店)颁发奖牌。对餐饮服务示范区县给予10万元物质奖励,每创建一条“示范街”给予区县政府1万元物质奖励,“示范店”给予1000元的物质奖励。 (记者赵辉实习生毕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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