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假日期间,北京某媒体曝出“今年起药店禁售保健食品”,此消息经网络传播后,引起了医药行业人士的高度关注。记者昨日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证后得知,此次出台的新规只是针对“三无药品”和“非药品冒充药品”类产品,即俗称的“山寨药”。 而正规的保健食品,仍可在零售药店中售卖,但要与药品分区展示。
“山寨药”难鉴别
“禁售风波”缘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去年年末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的通知》。该通知明文规定“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无批准证明文件、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产品名称和生产厂名以及厂址无中文标识的产品;不得经营与药品包装相似、与药品同名或者名称相仿、宣传功能主治的非药品类产品。”
“可能‘非药类产品’被媒体误读成保健食品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郭宇华表示,新规针对的主要是一些名字上打擦边球的冒牌药和仿药类食品,并非所有的保健食品。
他表示,这些“山寨药”混人耳目,普通消费者很难鉴别。经媒体曝光的,就有冒充“斯达舒”的“斯大舒”、仿“金嗓子喉片”的“嗓子含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