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间轮换流转,危险更大
据了解,一家餐具清洗公司,要服务七八家至二十家饭店,每个饭店的餐具周转量在二千套左右。一家饭店餐具卫生不合格,影响的仅是这家饭店的顾客。 而如果一个餐具清洗公司的餐具不安全,由于餐具在各个饭店间轮换流转,它的影响范围将扩大若干倍。
这类餐具的另一个隐患来自其包装物——塑料。塑料有很多种,性能及化学成分各不相同。记者从市场上拿回3种包装物,于11月25日送到省塑料研究所请教武六旺和李星明两位副所长,他们判断三份样本为聚丙烯,无毒。但据记者在长治以外的地区了解,行业中还有以PVC薄膜包装的,PVC就会有大量有毒物质析出,污染餐具。餐具塑封之后,还有一个在150℃温度下热收缩的程序(使包装绷紧),这一过程会加速毒物释放。另外,两位副所长还告诉记者,这些包装物上印刷的字和图案所使用的油墨,含有有毒物质,慎勿接触。不论何种塑料,废弃后都是一种白色污染。一次性的餐具包装扔在饭店地上,并不比塑料袋少。
记者还从乐尔康公司了解到,能够真正经受住反复高温消毒的餐具,不是普通瓷器,而是镁制强化瓷。普通瓷器经瞬时的剧烈冷热变化,很容易裂缝。还有一些公司为了减少折损,使用塑料筷子。所有这些材质,要经“380℃高温消毒”都是不可能的。
卫生部门根本不予审批发证
省卫生厅监督处处长杜家文在谈到这个“新行业”时表示,卫生部门对所谓的“餐具清洗配送企业”不予审批发证,也不介入管理。卫生部门对餐具的安全与卫生的管理,仍然是针对餐饮经营企业。“我不管你从哪里进的,我只要求饭店提供给顾客的餐具必须合格。”
但事实上,餐具清洗和饭店经营发生这个小分工后,管理空当显而易见:餐具清洗无人进行源头监管,饭店对清洗消毒效果无鉴别手段,消费者凭塑料膜上印的那些话更无从辨别真假。
记者随后采访了长治市工商管理局企业登记注册科,该科认为,餐具清洗行业进行企业登记需要的前置条件即是取得卫生许可证。既然此证领不到,这些企业也就不会有营业执照。这也就是说,长治市以及全省其他10个市的数量可观的餐具清洗配送公司,既领不到合法证件,也没有政府机构的管理,而今却如火如荼地在各地“开展业务”。
1元餐具侵害消费者选择权
“不花任何钱,饭店也应当提供给消费者安全卫生的餐具”,省消协投诉处刘丽敏主任说。但现在是,我们花了1块钱,却买到了安全卫生无人能保障的餐具。这是“1元餐具”给我们的新困惑。
刘丽敏说,从《消法》的角度讲,我们需要关注的是在饭店和消费者之间,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有没有受到侵害。饭店在告知消费者“本店提供1元钱的消毒餐具”并且消费者愿意选用时,饭店才可推销他这个小生意。而当消费者不想花这1元钱时,饭店有义务提供免费的餐具,否则就侵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
至于包装上写明已消毒实际却未消毒,则又涉及另一个问题:商业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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