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侵权盗用工作室的菜谱图片和文字说明,北京平心大鸭梨餐饮有限责任公司被诉至法院。近日,海淀法院作出判决,要求大鸭梨停止使用涉案图片,并赔偿原告翰林墨海工作室经济损失和诉讼费用共17220元。
原告起诉称,由他们设计制作的菜谱“乳瓜蘸酱”等7道菜品的图片、文字说明被大鸭梨良乡店未经许可私自使用。 因此,起诉要求大鸭梨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等13万余元。
“我们2005年就已经在使用这份菜谱了”,大鸭梨公司称,翰林墨海在2007年7月才注册成立,因此不可能侵权。
审理中,翰林墨海工作室提供了其在2007年11月制作菜谱的原始照片。大鸭梨也提交了良乡店菜谱的打印胶片,在打印胶片的左上角标注着“2006年9月”字样。
法院认为,大鸭梨未向法庭提交涉案图片的任何原始拍摄照片,提供的胶片不足以证明其享有涉案图片著作权。大鸭梨未经翰林墨海许可,即在良乡店使用涉案图片和文字,且未署名和向原告支付费用,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应立即停止侵权。
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表示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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